第304章:明朝时期的“东南亚形势”-《天地任我行之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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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据元朝史书记载,元世祖忽必烈在西元1291年出动数万兵马,乘坐1000余艘战船登上了爪洼岛。元朝远征军凭借装备优势,很轻松地取得战斗胜利,然后扶植新一任国王,用武力迫使满者伯夷成为藩属国。

    可是,当元军主力刚一撤走,那新国王便翻脸不认人,马上起兵赶走了人数不多的元朝驻军。由于元朝很快陷入衰落和内乱,再也无力组织起如此强大的海军,不得不暂时停止了对东南亚的经营。这让“满者伯夷”和“安南”(越南)一样,表面上对元朝称臣纳贡,实际上却获得了完全的独立,不把宗主放在眼里。

    尽管后世不少史学家对元朝远征军的规模表示过怀疑,但远征爪哇一事,仍然证明元朝已经拥有了亚洲东部最强大的海军,由此产生的造船技术和远航技术,为后来明朝前期的郑和下西洋奠定了良好基础。

    至于“宣尉司”,其是从东北女真族建立“金国”后才开始出现的,但大规模普及则要到元朝才终于实现。

    由于蒙古人建立了元朝,其行政结构与唐、宋都有很大不同,在地方行政设置上,虽然“行省”相当于后世的“省”、“自治区”,“州”相当于“地级市”,但在这两者间硬生生插入了一个所谓“宣慰司”来管理“军政”。

    元朝一共设立了60个“宣慰司”,有点类似后世的“军区”。每个“宣慰司”下辖几个州,主要起到联结、沟通上下两级行政单位的作用,有点像“传声筒”,本身并不具备完整的行政职能,到清朝时被归为“土司”。

    明朝取代元朝后,地方行政设置又一次发生大变更,“行省”变成“布政司”、“州”变成“府”,内地的“宣慰司”全撤销并换成“督指挥使司”,但只在西南边陲仍予以适当保留。朱元璋和朱棣都设立过多个“宣慰司”。

    其实,“宣慰司”并不是一个固定称谓,因为明朝史书也有“宣抚司”、“安抚司”、“招讨司”等名称,它们的实际职能基本相同。从“宣慰”两字可以看出,“宣慰司”的职责,是代表皇帝及朝廷传达政令、抚慰百姓。

    “宣慰司”的行政长官叫“宣慰使”或“宣抚使”,由当地土司担任并世袭,而朝廷一般不驻军、不收税,也不干涉其内部事务。可见,“宣慰司”是明朝对边疆少数民族的“羁縻机构”,与唐朝的“都护府”有很大不同。

    但是,“各宣慰使”的交替必须得到朝廷的册封赐印,否则不能生效,并且朝廷有权任命新的宣慰使。因此,明朝的“各宣慰司”仍然被认为是明朝疆域,哪怕是设立在南阳诸岛和中南半岛的“宣慰司”也是官府。

    比如,西元1444年,明朝将西南边陲各“宣慰司”整合为“三宣六慰”。“三宣”指南甸、干崖、陇川,三个宣抚司,“六慰”指是车里、缅甸、木邦、八百大甸、孟养、老挝,六个“宣慰司”,都超出后世的国界线了。

    “三宣六慰”全部位于明朝西南陆地边疆,对巩固边陲安全及稳定起到了很大作用。而远在南洋之滨的“旧港宣慰司”,则体现出来的则是,明朝乃至整个古代中国经略海外属地的“巅峰时刻”,很值得后人敬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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