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50章 秦公子的豪气-《贞观俗人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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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葛城皇子愣了一下,然后便摇头。

    秦俊道,“王世子不要急着拒绝,不如先听下我们愿意给的租金再考虑如何?我大唐的上好官田,亩租不过六斗,你这片地,有海滩、有山陵,还有大部份是荒地,五万亩倒有起码三万亩是不能耕种的土地,但是呢,我们愿意东面以江为界,西面以山为界,把整块地都租下来,且愿意一次性租很多年,至于租金,可以付粮食,也可以付钱,甚至是你们想要的唐货都行。”

    当秦俊这个租金一提出来时,连中臣镰足都不由的轻吸了口气。

    五万亩地,哪怕按亩收六斗来看,这就是三万石粮食啊,这是一年的租金。

    而现在那大块地,虽说就在博多湾,但也还距太宰府有二十来里,此时太宰府城外就是大片田地,秦俊要的那块地,仅有几个小渔村,然后就是唐人或买或租了几百亩地聚居。

    更多的地都是荒地,更别说那片山陵了。

    既没矿也没什么猎物,就是片荒山,秦俊居然也愿意按每亩每年六斗的租来付,两万亩荒山,这可就是一万二千石粮啊。

    倭国虽然早就开始种植水稻,但是水稻产量其实不高,亩收一石都未必能保持的了。

    更何况,倭国此时推行班田制,规定,年满六岁公民授田,男子每人两段(当时约合11.9亩),女子为男子的三分之二,私奴婢各为男女的三分之一,授予户主,口分田终身使用,死后收回。

    而授田者每段田纳稻二束二把,约为当时产量的百分之三做为租,充地方财政之用。成年男子还要纳绢或丝、棉、布做为调,每年服役十天,做为庸,可用布代。

    调和庸充做中央政府财政之用,另外规定杂瑶六十天以下。

    总的来说,此时倭国的地租仅为三十税一左右,另加上庸调役。

    如果按亩产一石算,那实际一亩租仅三升左右,而秦琅愿意给六斗的租,这相当于是给了二十倍的。

    秦家愿意一年付三万石粮租这块地,这实际等于是百万亩班田的租粮了。

    中臣镰足差点想掏出算盘来仔细确认一下了,可这数字确实简单好算。

    中大兄皇子也望向了中臣镰足,两人都被这位秦家大公子的豪气手笔给惊到了。

    中大兄皇子也被称为葛城皇子,因为他得了葛城这块封地。葛城原本是苏我氏的根据地,后来成为了天皇的直属领地,苏我马子权势最盛时,曾经就要求外甥女推古女皇把葛城重新划给苏我氏。

    但被女皇拒绝,后来苏我马子强占葛城县。

    苏我虾夷时,还建祖庙于葛城,又大兴土木,强征各贵族的私人部民,为苏我氏家族修建两座大坟,一座是他自己的,一座是给儿子入鹿的。

    后来中大兄皇帝听中臣镰足的建议,迎娶了苏我氏的女儿为妾,分化拉拢苏我氏,最后成功于宫廷中诛杀苏我入鹿,并迫苏我虾夷自焚,除掉苏我虾夷、入鹿父子后,中大兄也将葛城县给收回,做了自己的领地。

    葛城位于奈良附近。

    但一年的地租也没有秦俊给的多。

    “一年三万石的租,要粮要钱还是要货都行,绝不拖欠,我们希望一次能签约一百年,租约不得因任何原因毁约。其二,签下租约后,我们希望设立唐租界,如林邑唐租界例·····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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