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二十四章-《重生之先声夺人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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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而且这样一来,张开这位市宣传部部长,接下来就身兼东瓯电视台台长、东瓯日报集团党高官、东瓯市文化出版总公司党高官三个正处级要害单位的一把手,下回市里头再腾位置,他按理说应该有较大机会再往上挪一下。副书记不嫌小,省里要肯点头给他提个正厅也不嫌大,今年都49岁的人了,再不往上走一走,那就只能等退休养老了。
关于张开的心思,市里头但凡是个层级比较高的,恐怕没人不知道。
不过这和丁少仪没关系。
对人生的追求已经到顶的丁少仪,现在满脑子里只有一个目标,就是如何利用自己退休前的最后几年,合理合法地为自己家占更多的便宜。
而在此过程中,她最离不开的人,就是现在站在她身边的这个小孩,和他那个说不清到底有几斤几两的作家父亲——虽然有些事没拿出来明说,但丁少仪心底里清楚,没有林淼给老林代笔,就不会有《小院杂谈》和《僦居发微》。说到底,她的一跃而上,靠的就是林淼。
仅此而已。
“其实你这部小说,要是自己写的话,可能会卖得更好。”丁少仪有点可惜大好的机会,被何胜明拿去了。根据最近的市场口碑,《寻仙》走红的可能性已经越来越高。她甚至想过,如果让自己的儿子给林淼代笔,写出来的东西也不会比何胜明差。
毕竟刚才如她亲眼所见,何胜明哪是什么代笔,分明就只是个记录员而已。
情节、人物、场景全都出自林淼的嘴,剩下来的文字表达,那反倒是最简单的事情。
便宜了那个愣头青……
丁少仪心里正遗憾地想着,却听林淼说道:“小何叔叔还是不错的,虽然经常脑子不清楚,但交给他的任务完成度都还挺高,要是找别的人写,一来不见得愿意听我的话,二来也不一定能有他写得好。能写点东西的人,哪个不把自己当回事啊?干脆还是找个听话点的,省事。我自己写的话,也不见得能分得出那个精力,《寻仙》现在口碑好,也是小何叔叔每天从早上写到晚上换来的,这本书要是写得好,我写本书还交给他。”
丁少仪听林淼这么一说,就没话讲了。
《寻仙》虽然登在《东瓯日报》上,但本质上,却是她和林淼以及东瓯日报集团三方面的共同合作项目,并且林淼在这里头所占的权重还是最高的——毕竟他只要一拍腿,随时都能投奔别的报纸去,《东欧晚报》千字五百的报价早就虎视眈眈。
所以小说找谁代笔,丁少仪没决定权,《东瓯日报》也没决定权。
只能是林淼自己说了算。林淼不松口,谁都逼不了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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