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一行七人走出驿站,独特的装扮,立即引起了所有路人的注意。 “这什么审美啊?竟然把屎黄色的披风披在身上,好丑。” “但不得不说,他们这样还挺惹人注目的。” “真是七个怪人。” 虽然青弦他们在飞鸿城时,以这身装扮,名声大噪,但他们只参加了一天的竞技赛,在战力榜上的排名十分靠后,淹没在数不清的战队名中,所以来到另一座灵城,没人认识他们。 青弦几人已经习惯了穿着这身,被所有人嫌弃,甚至看久了,他们觉得还挺好看的,也因此哪怕行不规不在,他们还是选择了以这身伪装自己。 季殊厌看向周围对他们指指点点的人群,扬着眉道:“你们审美才有问题,这多独特,多好看啊,你们觉得丑,那是你们眼睛不好。” “你们不喜欢金色吗?”兰斯看向一个人,真诚发问。 那人的目光落到兰斯穿着的金色披风上,满眼都是嫌弃:“不喜欢,丑得独特!” 兰斯拿出一枚金灵币,夹在两指之间,举到那人面前,金灵币在阳光的照射下,泛起金灿灿的光,映入那人眼中,看得他眼睛都直了。 兰斯此时笑着问:“那现在呢?” 那人沉默了。 “看吧,就说你们审美有问题,金色才不丑,丑的是你们对金色带有偏见的狭隘的心。”兰斯愉悦地笑道。 这一早上因为得知全火焰城的人都在打青弦灵骨主意的闷气,终于得到发泄。 青弦也不由被他们这番话逗笑。 圣火竞技场距离他们暂住的驿站并不远,所以没走多久,他们就来到了圣火竞技场的大厅。 大厅正中央最显眼的位置,是两道光柱,上面浮现着一行行小字,左边为个人战力榜,右边为团队战力榜。 个人战力榜的第一名,依旧是欧阳承礼,他现在的个人积分已经累积到254万。 第二名用的是代号——“不想当第二的老二”。 个人积分为241万。 第三名同样是代号——“榜一让我坐坐”。 个人积分为235万。 第四名是青弦他们熟悉的名字。 ——顾玉轩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