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七章 三十米之战-《乱清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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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打过仗的人都晓得,短兵相接之时,不少士兵并不怎么喜欢直接使用刺刀——他们更乐意将步枪作为一种棍棒来使用;即便使用刺刀,大多数时候,也是倒握枪支,高高举起,然后,自上而下的扎下去——”

    “可是,中国人不这样!上了刺刀的步枪,就好像长在他们的手臂上似的!而且,他们几乎不会像我们那样倒握步枪,自上而下的‘扎刺’;而是平端步枪,往前跨一大步,随着一冲之势,将枪支前送——这个动作非常的快,快到你几乎看不清!”

    “后来,我晓得了,这个动作,叫做‘突刺’。”

    “对了,‘突刺’非常像一个击剑的动作——只不过,中国人是双手‘持剑’。”

    “略略有些想象力的读者,都可以想象的出,如此,我们的士兵在格斗中有多么吃亏!——常常是,我们的士兵刚刚将步枪倒举起来,中国人的刺刀,就已经捅进了他们的肚子或者胁下。”

    “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在肉搏;硝烟弥漫,子弹乱飞,更多的人——在狭窄的空间内、在非常近的距离上、在没有任何掩护的情形下,疯狂的对射着。”

    “这个时候,我们的‘夏赛波’步枪的射程和精度的优点,就发挥不出来了;相反,中国人的‘斯潘塞’步枪,因为可以连发,大占优势。”

    “还有一点,是我们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的——中国人配备了太多的手枪!”

    “法兰西军队——也包括其他所有欧洲国家的军队——都是军官才配备手枪;可是,中国人——他们没有军衔,其级别,依靠袖子上的条纹臂章来分辨,条纹愈多,级别愈高——许多只有两条、甚至一条条纹的,也配备了手枪!”

    “您可以想见,在这种近距离的战斗中,步枪对手枪——我们有多么吃亏!”

    “这场战斗,被称为‘三十米之战’,是很有道理的——攻守双方的大部分的伤亡,都发生在石墙以北二十米至以南十米之内的、三十米宽的一个狭长的范围内。”

    “终于轮到我了——我也爬上了石墙。”

    “一个半躺在堑壕里的中国士兵,两只手都抬了起来,对着我——那一瞬间,我还以为他要投降呢!”

    “我错了。”

    “他的右手,握着一只大号的、海军用左轮手枪,左手——托到右手之下。”

    “枪响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感觉被一辆马车迎面撞上了,失去意识之前的最后的一个念头是,‘唉,这个天空,怎么那么脏啊!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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