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六章 血拉锯-《乱清》
第(2/3)页
这个时代的战争,标准的攻、守程序是这样子的:
进攻方列队前进,进入炮火射程之后,防守方的大炮就开始轰鸣;进攻方不能加速,不能闪避,对于从天而降的大铁丸子,实心儿的也好,开花儿的也好,只能以血肉之躯硬抗——一加速、一闪避,队形就乱啦。
队伍中有人被炮火击中,不论这些倒霉鬼是死、是活,也不管他们叫的多么凄惨,都不能去管他——不然,队形又乱啦。
再走一段儿,有时候,会遭到敌军的散兵的伏击,如是,原则上,只能由负责掩护侧翼的部队还击,大部队即便挨了枪,也不能还击,还是得硬着头皮,继续走、走、走——不然的话,队形乱啦!
终于,进入石墙后的守军的步枪射程之内了——到了这个时候,进攻方如果还能够保持队形的话,那么胜算就比较大了;如果队形已经散乱,那么,十有八九,这场仗的胜利者,就是防守方了。
留意,即便到了这个份儿上,还是没到“跑步冲锋”的时候。
冒着迎面而来的密集的步枪子弹,开始跑步冲锋了,眼见就要接近敌人的阵地了,进攻方还会遭到防守方的炮兵的最后致命一击:霰弹攻击。
吴矩说的“前大半程”,到此为止。
在整个“前大半程”中,进攻方唯一减少伤亡的手段,是用己方的炮兵,压制敌方的炮兵。
就是说,防守方对进攻方的杀伤,主要是在“前大半程”完成的,所谓“排队枪毙”,既是“排队枪毙”敌人,也是“排队”被敌人“枪毙”。
当然,这是典型的前膛枪时代的战术,可是,现在虽然部分国家的军队,已经开始换装后膛枪了,但主流的、基本的技战术,依旧停留在前膛枪时代,“排队”,无论如何都是要排滴,区别只在于队形是密一些、还是疏一些?
所谓“散兵”,不过是队形比较“散”一些罢了。
像二十世纪那样,防守方在进攻方进入五、六十米甚至三、四十米之内才发力,基本是不可想象的,因为,这个时代的步枪——包括后膛枪,射速有限,几十米的距离,如果地势平坦而进攻方的动作又足够的快,几十秒甚至十几秒的时间就通过了,这样短的时内,不足以形成足够的火力密度——就是说,拦不住敌人。
对比以上,就晓得吴矩何以说,“咱们没有、也无法在‘前大半程’给予进攻的敌人以有效杀伤”;又何以说,“所有的压力,都留在了最后的几十米之内”——
因为地理和大雾的关系,城头山的守军未配备至关重要的炮兵——城头山的地势和土质,不适合设置炮兵阵地;就算勉强设置了,“前大半程”,进攻的法军都隐在浓雾之中,炮击的效果,也一定很差。
至于压制敌军炮火——以小口径的陆军野战炮“压制”大口径的舰炮,同时,炮兵阵地一旦设置,整个战斗期间,基本上就不能随意移动,而舰炮却是可以不断移动的——意义也实在不大。
还有,不止一个人有这种感觉:城头山阵地之所以未配置炮兵,除了上述原因之外,似乎还有一个原因——似乎……“上头”并不是很乐意在第一次正面交叫的时候,就把所有的“家底儿”都给法国人亮了出来?
当然,这个感觉,没人拿到台面上公开谈论。
另一方面,雾气下沉,城头山的山巅,也即我军阵地所在位置,是出于雾气之上的,敌人的炮兵,是觑的清楚的。
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