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八一章 要发达了!要发达了!-《乱清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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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小山是那种精力极其旺盛、恨不得一天有十三个时辰可用、以为睡觉都算妨碍了他的前程的人,下车伊始,便短衣草鞋,上山、下海、进矿,几乎没有一天不在外头跑的;基隆三面环山,一面临海,衙署、街市、民居,都局促在山海之间,地方其实不大,一年半下来,上上下下,军民人等,几乎没有不认得梁通判的,也几乎没有一个人想的起来——梁通判着朝服是个什么样子?
即便不是“野外作业”,在正式的场合,梁小山也极少着朝服,他总是抱怨,“袍子太长,绊脚!”又或者,“操!那个四方步,老子实在是踱不来!”——是滴,即便正经场合,梁通判也会时不时蹦出些“操”或“老子”之类的“语气词”。
正式场合,不穿朝服,穿什么呢?
轩军军服呀。
只有一种情形例外,就是“接旨”——“接旨”的时候,必须朝珠袍褂,不然就是“大不敬”了。
问题是,基隆小小一个厅,梁通判履新一年半以来,还没有一道圣旨是直接颁到基隆这儿来的,于是,前头说的那些也就不奇怪了——没有人晓得,梁通判着上朝服,到底是个什么样子?
梁小山的这副做派,不是什么人都看得惯,他的顶头上司、台湾最高行政长官、按察使衔分巡台湾兵备道刘佳明就看不惯,可是,说到做事情的那股“拼命三郎”的劲儿,全台湾都算上,刘佳明再找不出第二个及得上梁小山的下属了,再考虑到梁某人的出身和后台,算了,这种“小节”,就不和他计较了。
基隆守备名叫曹志新,说起来,也和轩军有些渊源:曹志新出身福建绿营,轩军操刀“整编”之后,由千总升了守备,派到基隆来带兵,既负责治安,也负责“护矿”,他既是福建人,到台湾来做官,勉强算是人地两宜。
守备正五品,通判正六品,不过,武官归文官节制,因此,曹志新反倒算是梁小山的下属,因为梁小山特殊的出身和性情,曹守备对梁通判,自有一种天然的亲近之意,这一文一武的伙计,搭的非常愉快。
梁小山是极好事的人,兼之行伍出身,民政要管,军务也要插手,基隆的“治安”虽然不坏,可是,说到“防务”,他就大不以为然了,尤其是炮台,“破破烂烂的,像什么样子?这几门炮,又旧又小,管什么用?”
曹志新很委屈,“我不想修炮台?不想换好些的炮?可是,这种事儿,轮得到我做主吗?”
这还真不是守备的事儿,这是“钱”的事儿。
修炮台,要花的,可不是千儿八百的小钱;而换大炮,就不止于“钱”的事儿了。
钱不是没有,矿务局有,海关也有,可是,动用那些钱,绝不是小小一个通判能做主的。
这种情况下,正常的程序,该向台湾道打报告,如果台湾道觉得有道理,再向上头——福建巡抚打报告,福建巡抚也觉得有道理呢,继续向上头打报告——“请旨”。
如是,这个钱,才批的下来。
如此折腾,等到新炮台修起来、新大炮运进来,就不晓得猴年马月的事儿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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