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六二章 你拿脑袋往我的枪口上撞?-《乱清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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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呃,本来,”端善的话,说的更加困难了,“潘兴邦还要我……写的再明白些、详细些——写明‘强污’什么的,我死活不干,说事情本不是那么回事儿,你就是打死我,我也不能认的,他们才没有坚持……”
还没蠢到家——不过,仅仅“为赔付潘氏损失”七个字,就已经是黑纸白字的将把柄交到人家手里了!
不过,也叫没有法子,按照借贷的习惯,正常情形下,数额如此之大的借据,没有不写明情由的。
“借据是写给李致远的,”伊克桑说道,“却是潘兴邦叫你如何落笔?”
“呃,是……”
“李致远在一旁,”伊克桑说道,“对于潘兴邦的指手画脚,必是由头至尾,未置一词喽?”
“是……”
“好罢,”伊克桑的眼睛里,闪着幽暗的光,“我就见一见这位李先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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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克桑几乎可以肯定,李致远、潘兴邦两个,合伙做了一个局,将岳丈装了进去。
最大的疑点,是“锦儿”那个极其荒唐的要求,“休了家里的黄脸婆,娶我续弦”,稍稍有点儿脑子的人,都晓得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,则“锦儿”提出这个要求,其目的,根本不是真要做端善的继室,而是为了激端善翻脸,然后,两个人就可以“推推搡搡、拉拉扯扯”了。
然后,在推搡拉扯之中,觑空儿跌上一跤,叫端善以为,弄出了人命。
就是说,目下,这个“锦儿”,只怕什么都好好儿的——莫说性命无忧,就是油皮都没擦破一块,也说不定。
伊克桑仔细分析了端善的叙述,没有任何实打实的证据,可以证明这个“锦儿”确实是跌死了——
“锦儿”面朝下趴在地上,端善并没有看到她额角的伤口,也说不清楚,这一跤,她是怎么跌的?是撞到了墙角还是桌角?
仰面跌倒,摔到了后脑,有可能一跤便将人跌死;但俯身跌倒,如果没有撞到什么尖锐的硬物,几乎是没可能将人跌死的。
没有鼻息?屏住呼吸就是了。
心跳、脉象做不了假,可是,端善并有没有伸手去摸。
至于“半张脸都埋在血里”,手脚够快的话,拿一袋红颜料什么的做个假,是很容易的事情。
还有,潘兴邦夫妻进来的也太快了些!
而且,一进门,既不救人,也不问究竟,甚至连地上的“侄女”的鼻息也不摸一下,就当她已经死了,哭天抢地的哭天抢地,斥责端善的斥责端善,因此,“强污民女”、“行凶杀人”什么的,绝不是眼见侄女死了,为了多要赔偿,临时起意说出来的话,而是事发前就已经装在肚子里了。
至于李致远、潘兴邦两个人一唱一和,那也不必说了。
做局一定是做了局的,只是,虽然这个局做的不算顶顶高明,但要拆穿它,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
最关键的是,事发已经半个月了,“锦儿”的生死,已经难以证实,其人自然是早就不在北京了,若要“开棺验尸”什么的——人家若说,根本没有下葬,直接送了化人场呢?就算“下葬”了,但若对方早有准备,棺材里头,确实有一具年轻女子的尸体,你又如何证明,其人不是“锦儿”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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