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七七章 前路后路,都是套路-《乱清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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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“丝三条”,是“洋丝派”把持的丝业公会,因应形势变化,“公决”了三条重要的章程,并得到了官方的背书,可以准行政法规目之了。
第一条,大幅度提高蚕茧的收购价。
这个收购价提高到这样一个程度:普通人家不缫丝,只养蚕,就有勉强温饱的可能;如果能够进一步扩大生产——无须太大,单门独户变成拥有二、三名雇工的小型作坊即可,则必小康无忧。
若有茧行私自压低蚕茧的收购价,一经查实,处分极其严厉:丝业公会将呈请藩司衙门,吊销该茧行的“部照”。
这一条,除了起到分化、瓦解“土丝派”的“群众基础”——广大养蚕人家的作用之外,对保证缫丝厂的原材料供应,也有重大的意义:缫丝厂巨大的生产能力,使其成了一只永远喂不饱的“食茧兽”,如果养蚕人家都破产了,先不说会不会发生“不忍言之事”,单说这个原材料供应,就无法保证,毕竟,缫丝厂只缫丝,不养蚕。
另外,蚕茧的收购价提高了,缫丝厂支付给茧行的的“水费”也相应提高了,则茧行的整体利润空间增大,一部分中、小丝行,便有可能转入茧行,分一杯羹,这样,也起到了分化、瓦解“土丝派”本身的作用——既多少有了条退路,则对新式缫丝厂的抵抗的力度,就多少会减轻些。
“提高收茧的价格,”曾国藩捻着山羊胡子,微微的眯着倒三角眼,“确乎是德政!不晓得我想的对不对——这一条,似乎……借镜了盐务整顿?”
“涤翁目光如炬!”关卓凡说道,“食盐的收购价如果过低,则‘灶户’交盐不得值,非售私无以为生——这是私盐猖獗的重要原因之一!任由‘场商’坐地压价,无异逼良为娼!因此,朝廷厘定食盐收购价格,有‘场商’敢坐地压价者,立置重典,绝不宽贷!收茧亦然——这个收购价格,一定要保证养蚕人家能够温饱无虞!”
“灶户”是煮盐的盐民,“场商”是长驻盐场、专门向“灶户”收盐的商人,犹如丝行、茧行之于丝户、茧户。
“我原本想着,”关卓凡继续说道,“全然仿盐务例,蚕茧的收购价,亦由朝廷出面厘定;后来一想,丝业毕竟不同盐务,盐务向例是官卖,丝业却向例是民营,还是由丝业公会自己来张这个嘴比较好些——呈上来的禀帖,官府照准就是了。”
曾国藩点了点头,“王爷思虑周祥。”
心想,我猜的不错,胡光墉的那些花样,果然是出自你的授意。
不过,也难得你坦然相告。
“还有,”关卓凡说道,“缫丝厂设立之后,丝的产量必定大增,对蚕茧的需求也必定大增,养蚕人家,原先做一份生意的,现在可以做两份生意了,缫丝上的损失,大半可以弥补回来——失之桑榆,收之东隅嘛!”
“诚如王爷所言,”曾国藩说道,“蛋糕做大了,大伙儿分到手里的,就都多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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