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七七章 响应之快,不旋踵矣-《乱清》
第(2/3)页
李宗绶是安徽粮道,乃负责上京报销军费之“正办”;宋尊邦是凤阳知府,军费报销原本和他是无关的。
但是,宋尊邦和其时兼任军机章京、本职为鸿胪寺少卿的毛英章是世交,而毛英章除了奔走枢府、位居要津之外,还是户部侍郎黄绍祖的同年,两人的私交更是极好,毛英章在黄绍祖那儿,说的进话。
在户部内部,黄绍祖该管山东司,山东司该管安徽,因此,上京报销军费,英翰就交代了宋尊邦和李宗绶一起去办。
事实上,宋尊邦早于李宗绶到京,前期各种“勾兑”,所有紧要关节,都是宋尊邦包办,因此,在这个案子中,“协办”的宋尊邦,其实比“正办”的李宗绶更为重要。这也是为什么刑部向安徽要人,李宗绶只是“不良于行”,宋尊邦却根本不见踪影的缘故。…
英翰说,宋尊邦、李宗绶送了户部书办多少银子,他并不清楚,也没过问,他知道的是,和户部书办的交道,宋尊邦大多委托给了一个叫做“顺日祥”的银号去打理。
另外,最紧要的三个人收了多少钱,李宗绶、宋尊邦回来后是向他汇报过的:
第一个,毛英章,一万两。宋尊邦用的是向毛英章清还旧欠的名义,当然,借据神马的,是二人勾通伪造的。
第二个,黄绍祖,三万两。双方说定,先付“定银”一万两,事成之后,再支付其余的二万两。但是,安徽军费案不久便被人捅了出来,不能叫做“事成”,这二万两“尾数”,一直还留在安徽粮道在“顺日祥”开立的户头里。
关卓凡想起颜士璋和刚毅的调查结果:
安徽汇到京里的款子,公款十二万两,汇到“顺日祥”;私款二万四千两,汇到“乾通盛”,私款已全部提出,公款提出了十万两,还剩二万两——这和英翰说的,榫头完全对上了。
第三个,“管部”的大军机宝鋆,三万两。这个是支付了全款的,不过,过付的方式非常特别。
英翰当然没有在电报中直呼毛英章、黄绍祖、宝鋆三个人的名字,但略加暗示,“贝勒自能默喻”。
不过,这许多本该密室对唔、绝不可入第三者之耳的话,英翰却在电报中和盘托出,白纸黑字,通通留在人家手里,再也不能收回更易,这——说明了什么呢?
这是一种力惩前衍、真心输诚的表示:看,我都把我的偌大把柄交到你的手里了,你不应该再怀疑我的忠诚了吧?
这个“前衍”,并非是指行贿报销军费一事——这其实不算什么太大的事情,除了一个阎丹初,大伙儿都这么干,你关贝勒也不见得没干过吧?再者说了,就算要追究,也有李宗绶、宋尊邦之流顶缸,没听说这种事会一路向上追到巡抚总督这儿来的?
退一万步,就算真的要俺负责,这是“公罪”,不是“私罪”,顶多降个两三级,俺档案中又不是没有加级的奖励,轻轻松松就抵消了,有什么大关系?
真正有大关系的,是这个事儿同宝佩蘅扯在了一起。
之前,安徽巡抚衙门尽力遮藏李宗绶、宋尊邦,根本目的,也是为了保护宝鋆。现在看来,以“揭帖案”和“落毒案”的走势,惇王泥足深陷,是不可能脱身的了;宝佩蘅不晓得和烧酒胡同牵涉有多深?这一次能不能够免于一劫?但不管宝佩蘅下场如何,都绝不可以叫“上头”和关贝勒认为,我英翰和宝鋆乃至烧酒胡同是一党的!宝某人有恭老六罩着,我有谁罩着?!
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