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七零章 请爵帅定夺-《乱清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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侍卫拿来“军事委员会”的“每周报告”,关卓凡打开,先看“节略”——就是目录,一条条细细地看过,华尔指的是哪两个案子,关卓凡便心中有数了。然后寻到该案内文所在,细细地看了起来。
第一个案子,发生在第四师第十五团,一个冯姓班长,训练的时候,殴打一个李姓士兵,致李某肋骨断裂,口喷鲜血。事后医生检查,该士兵脏器受到损害,一年半载伤愈之后,要么退伍,要么转为后勤,总之,其身体状况已不容许留在战斗部队了。
这个案子,由“士兵委员会”呈报“军事委员会”。
第二个案子,发生在第一师第三团,一个叫做马进忠的连长,周五那一天,家里边有人路过天津,希望能见他一面。他偷偷地溜出军营会亲,回营的时候,被纠察撞上了。如果马进忠只是个普通士兵,倒也罢了,不过关几天禁闭,没什么大不了的。可他是个连长,这下子事情就闹大发了。
嗯?这个马进忠的名字,怎么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?
关卓凡看完了,合上了卷宗,平静地问道:“怎么?‘军事委员会’对这两个案子的处置,有什么争议吗?”
华尔说道:“有,并且很大。先说第一个案子。这个案子主要的争议有两个,第一个——‘士兵委员会’有没有权力呈报此案?”
前文说过。“士兵委员会”并不是一个具体的机构,而是对“士兵委员”这个群体的一个泛称。每个班的士兵自行推举出一个“士兵代表”,每个连的“士兵代表”自行推举出一个“士兵委员”。组成“士兵委员会”。
“士兵委员会”除了召开以团为单位、由团首长主持的“季度工作会议”和“年度总结动员大会”外,本身并不会议,具体工作方式为:每一个“士兵委员”联络本连“士兵代表”,了解情况,然后每月一次,越过连、营、团、师一切层级,向“军事委员会”直接“汇报工作”。
汇报内容。就是两项:
第一,在训练和作战之外。长官有没有虐打士兵?
第二,长官有没有克扣士兵的粮饷被服伙食?
其他事项,原则上不予受理。
“士兵委员”汇报事项,“军事委员会”写成“节略”。附在呈递给委员长的“每周报
告”之后。“士兵委员”虽然多达数百,但汇报事项有“实质内容”——即出现“长官虐打士兵、克扣粮饷”的情形是很少的;如果有,文书会做出特别标注,一目了然。所以,关委员长虽在百忙之中,也不会看不过来。
关卓凡翻开了“附录”的“士兵委员会每月汇报节略”,找了到“第四师第十五团”,果然。
看完了,他点了点头。说道:“这个案子,发生在训练期间,所以才会有这个争议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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